海印股份(000861)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
2007-04-28 中国证券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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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海印永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广东海印永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,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11时在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三路99号茂名国际大酒店12楼会议室召开。会议应到董事七名,实际出席七名。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。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嘉宾列席会议,会议符合《公司法》和公司《章程》的规定。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内容和决议: 广东海印永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新凤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借款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,本次贷款用于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市分行贷款7500万元,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500万元。本次贷款的担保方式是以公司的全部房地产和生产设备抵押。在办理相应的抵押前,由子公司茂名高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。 表决结果:7票同意、0票弃权、0票反对。 特此公告。 广东海印永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○○七年四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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